房訊網訊: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市與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體制的通知》,通知提出,調整土地出讓收入分成,固定各項基金和資金計提比例,簡化核算方式,提高資金周轉效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指出,保障市區兩級利益平衡,適當向區級傾斜,優化土地供應,提高出讓效率,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按照“封閉運行、區域平衡”原則,強化資金統籌能力,做好區域資金平衡,有效調控區域土地開發利用的時序和節奏,實現協調發展。
合理劃分市與區財政事權范圍,明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主體,理順權責關系,規范支出責任,實現財權與事權相統一。
通知指出,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計提土地成交總價款的33%,土地出讓總價款扣除33%的計提事項后,剩余67%的成本和凈收益全部補助區級或撥付市級做地主體。
來 源:房訊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