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據《南通日報》消息,近日,江蘇省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南通市市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存量房市場管理,規范存量房交易行為保障交易資金安全。辦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
按照規定,交易雙方憑已預審通過的《存量房買賣合同》與監管銀行、監管機構簽訂《監管協議》;買受方按照《監管協議》約定將首付款存入“專用賬戶”;監管銀行將貸款劃轉至“專用賬戶”;交易資金足額存入“專用賬戶”后,交易雙方申請《存量房買賣合同》備案,并會同貸款銀行申請不動產轉移和抵押合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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