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消息,廈門市人民政府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廈門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強調聚焦更高水平集聚創新資源、培育創新主體、促進成果轉化,加快建設“科、產、城、人、用”高度融合的一流科學城,打造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廈門片區核心(新)區。
《若干措施》提出,要集中布局建設重大創新載體。高標準推進建設嘉庚創新實驗室、翔安創新實驗室,策劃海洋領域省創新實驗室,爭取納入國家實驗室建設布局;在生命健康等未來產業領域策劃建設若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或分中心。
其中,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資助;按規定考核評估優秀的,給予每年500萬元穩定運營經費支持,對屬于國家地方聯合或部省(市)共建的國家級創新平臺,按上述標準的50%執行。
支持建設技術轉移機構。對經認定為市級技術轉移機構的,開辦第一年資助其辦公經費100萬元;在其穩定運營一年后可給予連續2年每年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對市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租用科學城內經營性用房,按實際租賃費用的60%給予租金補助,最長不超過5年。
集聚高層次人才。對經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市級C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在本市無住房的,可按規定在廈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本措施適用于2021年1月1日(含)后依法注冊登記且納稅地在科學城規劃范圍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與本措施存在交叉、重復的財政獎補項目,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兌現落實。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