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解讀,回應了“按月提取還貸”的申請條件、辦理方法,以及公積金繳存比例等具體問題。
公積金個人住房
貸款存貸系數定為
9月13日,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存貸系數定為0.9,自2021年10月8日起執行。
這一系數是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結合流動性狀況等因素,根據“以繳定貸”“權利義務對等”的配貸原則,結合對貸款發放額和繳存職工貸款資金需求的測算等因素確定,今后,成都公積金中心將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存貸系數并對外公布。
那么,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貸款額度計算方式具體為:每筆繳存資金乘以存貸系數再乘以存儲月數,即得出該筆資金對應的貸款額度;所有繳存筆數對應的貸款額度相加,即為綜合可貸額度。存貸系數由公積金中心根據流動性狀況每年確定。實際可貸額度還需結合收入情況、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貸款期限等確定。
來 源:成都商報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