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3月1日,山東省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加強經營性用地出讓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教育設施用地應先行供地或與關聯地塊同步供地,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讓,商業辦公用地不得建設公寓式辦公。
來源:房訊網
編輯:wangdc
房訊網訊 3月1日,山東省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加強經營性用地出讓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教育設施用地應先行供地或與關聯地塊同步供地,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讓,商業辦公用地不得建設公寓式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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