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對規避長租公寓“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風險作出了相關規定。(見9月13日《經濟日報》)
近年來,長租公寓在滿足人們高品質租房需求的同時,暴露出一些隱患。今年杭州、上海、成都等地多家長租公寓相繼跑路,爆雷的長租公寓已達20多家。
長租公寓之痛,反映出行業偏離租住本源的趨勢。為了做大資金池,采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的歪招延攬業務,然后將資金用來放貸、投項目,獲得收益后再繼續擴張。這種操作本質上是拿百姓的血汗錢做金融風險投資,同時又將風險轉嫁給房東和租客。
基于民生考量,中央提出“租售并舉”之策,住房租賃市場本來前景廣闊。但政策利好不等于鼓勵野蠻生長,長租公寓要長久運營下去,還得在保障房東及租戶權益、提高續租率、降低房源空置率等環節上多下功夫,而不能把盈利的籌碼壓在金融操作上。因而,要用看得見的手去監管和矯正。此番出臺相關條例實屬必須,尤其是要加強租賃機構的資金監管,限制企業過度利用金融杠桿,以保障租戶、房東、中介三方利益。
長租公寓的信用基石必須夯實。在目前已暴露的相關問題中,既有企業的信用問題,也有承租人偷盜、損壞房內物品的問題。將雙方納入信用監管,是長租公寓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可以探索和嘗試打通各部門間的數據壁壘,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系統。比如,銜接租賃信息系統和公積金管理系統,遇到承租人賴租、損壞物品,可以從其公積金中扣除,這樣就為改變普通租賃“押一付三”、租金整年預付提供了可能,也可以避免長租公寓畸變為金融工具,積聚風險。
據有關預測,至2030年,我國房屋租賃人口將達2.7億,整體市場規模將達4.2萬億元。長租公寓這一模式前景可觀,但將好事辦好離不開規矩。長遠看,治理“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頑疾,必須靠法治,建立強有力的行業準入制度,實行資質許可和資格認定,把那些“黑中介”堵在門外。給長租公寓念響“緊箍咒”,才有望根治種種亂象。
來 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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