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并回答記者提問。
《意見》以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市場主體、產權保護、公平交易、市場秩序、民生保障、服務開放、高效解紛等七個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條貫徹意見。
《意見》提出,引導房產交易回歸居住屬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機行,發揮居住權制度扶弱、施惠的社會保障功能,依法保障優先承租權人和居住權人的合法權益。
在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意見》要求,依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經營性資產、資源性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依法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參與經營決策和收益分配的權利;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打擊各種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受侵犯;
為促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意見》提出,促進金融和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修改完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堅決否定高利轉貸行為、違法放貸行為的效力。
來 源:觀點地產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