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多位市場人士獲悉,此前規定不能發行棚改項目專項債,現在可以發行了。
一位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允許棚改項目申報專項債,是因為前幾年的項目沒有完成,需要繼續申報資金完成,不能爛尾。
地方政府債券可分為一般債券(對應項目沒有收益)和專項債券(對應項目有一定收益)。
從功用角度看,一般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一般公共財政赤字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可緩解地方政府臨時資金緊張;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一般債券主要投向沒有收益的項目,償還以地區財政收入作擔保;專項債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項目,償還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對應的項目收入作擔保。地方專項債根據用途可分為新增和置換,只有前者能為基建投資提供增量資金。
地方專項債又可分為普通專項債和項目收益專項債。自2017年起,財政部便發文鼓勵各地方政府積極發展項目收益專項債。全國范圍內已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收費公路專項債及棚改專項債等。
4月3日,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年各地要結合房地產調控的要求,嚴把棚改的范圍和標準,嚴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科學制定年度棚改任務,不搞一刀切,不盲目舉債。今年,明確政府的專項債不用于土地收儲和與房地產相關的項目,同時,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要求,在專項債的使用范圍方面做了調整,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了專項債券的支持范圍。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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