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避免樓盤爛尾等情況發生,近日昆明要求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10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工作。
所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是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第三方監管,房產開發企業須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作本項目建設,不得隨意支取、使用。
此次,昆明市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將著重加強對主城中心區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的資金監管,同時,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專用賬戶,按照專款專用原則,實行分階段、按比例動態監管,監管資金額度為項目預售總額的30%。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經營業績和誠信記錄等,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分級監管。
對于出現異常情況(如項目停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監管賬戶被查封等)的商品房預售項目,市、區兩級進行風險綜合研判并劃分監管等級,對應上調監管資金額度。
具體來看,為進一步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昆明市將加強對主城中心區,即: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呈貢及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范圍內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按照“政府指導、銀行監管、專戶專款”進行資金監管。
同時,購房人憑商品房預售資金交款通知書將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與監管銀行簽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購房人憑商品房預售資金交款通知書將房價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經系統確認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足額到賬后,商品房網簽備案系統進行備案;購房人的按揭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按揭銀行審批放款后10日內授權按揭銀行將款項劃轉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否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將自動關閉該項目的網簽備案功能。
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分級監管方面,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專用賬戶,按照專款專用原則,實行分階段、按比例動態監管,監管資金額度為項目預售總額的30%,資金使用節點為首次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形象進度、主體結構驗收、竣工驗收備案,高層建筑增加“建設層數達二分之一”節點;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經營業績和誠信記錄等,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分級監管。
對出現異常情況的商品房預售項目,對應上調監管資金額度。監管辦法指出,要建立市、區兩級聯動工作制度,采取“區級經常性檢查+市級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出現異常情況(如項目停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監管賬戶被查封等)的商品房預售項目,市、區兩級進行風險綜合研判并劃分監管等級,對應上調監管資金額度;風險項目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須經屬地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審查同意后,由監管銀行辦理撥付手續。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在今年6月2日就召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明確今年將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以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做好房地產政策儲備,預防“爛尾”發生。
除了昆明,近期多個省市均出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政,包括山東棗莊市、浙江省、河北秦皇島市、寧夏銀川市、四川瀘州、浙江嘉興、河北石家莊、福建福州等。
其中,山東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對外發布《棗莊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明確將從11月1日起對預售資金的收存、預售資金的支出和使用、預售資金監管的終止解除等方面進行規范。
近日,半月談文章也指出,要從源頭杜絕爛尾樓的產生,改革商品房預售制度勢在必行。用更大比例的自有資金開發,有助于倒逼開發商在打造更優質商品房上下功夫。同時,實實在在的商品房擺在眼前,買賣雙方的矛盾和爭議也會更少。改革不宜“一刀切”,步子不宜邁得過大。減少爛尾樓風險的當務之急,可先從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入手,確保只用于本項目建設,不能隨意支取。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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