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月15日,美麗華酒店董事局欣然公布,買方(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賣方(恒基兆業地產全資附屬公司)及恒基兆業地產(作為賣方擔保人)于2025年1月15日,訂立買賣協議。
1月15日,美麗華酒店董事局欣然公布,買方(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賣方(恒基兆業地產全資附屬公司)及恒基兆業地產(作為賣方擔保人)于2025年1月15日,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買方同意有條件地從賣方收購出售權益,其中包括出售股份(即目標公司之唯一已發行股份)及出售貸款,總代價為港幣31.2億元(可予以調整)。
來 源: 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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