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杭州市政府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辦法》全文共41條,規范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概念定義、申請條件、價格和權屬,明確了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及監督管理等要求。
《辦法》明確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概念定義。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限定面積、銷售價格、使用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市區戶籍和穩定就業的非市區戶籍家庭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家庭按份共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享有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務權益。
根據《辦法》規定,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保障對象包括符合條件的市區戶籍和穩定就業的非市區戶籍家庭。在符合限購前提下,戶籍家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主申請人市區戶籍滿一定年限、申請家庭一定年限內在市區無房、單身申請需滿30周歲(含)。而對于非市區戶籍家庭則需同時滿足:主申請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申請家庭一定年限內在市區無房、主申請人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一定年限、單身申請需滿30周歲(含)。此外,《辦法》還規范了申請預售、發布公告、資格審核、配售搖號選房四個步驟的申請程序。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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